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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模具设计费计入完税价格的风险案例

来源:模具设计 时间:2022/6/8

案例简介

案例简介

海关对某企业稽查过程中发现当事人以一般贸易监管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口9票货物,申报品名为汽车仪表板搪塑模具、真空吸附模等,申报总价共计.69美元。经查,发现当事人在进口上述9票货物过程中,未向海关申报与上述货物有关的模具设计费共计.69美元,价格申报不实,影响国家税款征收。

违反规定

如上所述,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海关监管规定:

违反《海关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国家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没有进出口许可证件的,不予放行,具体处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进出口货物、物品或者过境、转运、通运货物向海关申报不实的,可以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违反《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之规定: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交验进出口许可证件和有关单证。

根据《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四)项之规定:进出口货物的品名、税则号列、数量、规格、价格、贸易方式、原产地、启运地、运抵地、最终目的地或者其他应当申报的项目未申报或者申报不实的,影响国家税款征收的,处漏缴税款30%以上2倍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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