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简介
青岛工程职业学院,简称“青工职院”,年由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全日制公办专科层次普通高等学校,实行省市两级管理、以青岛市为主的管理体制。学院位于青岛市城阳区上马街道,目前占地亩,建筑面积25.8万平方米,现有教职工人,设计招生规模为人。
学院现设有智能制造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海洋财经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等4个二级学院,依托区域发展开设药品生物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大数据技术与应用、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新能源汽车技术、移动通信技术(5G方向)、软件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工业网络技术、智能控制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等28个专业,拥有轨道交通、智能制造、数控、模具、机电、机械、汽修、焊接、海洋生物等九大现代化标准实训中心。各实训中心均按照企业生产车间标准建造,设备总价值近1.5亿元。
学院定位于服务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工程和青岛市“十五个”攻势、十三条产业链发展需要,重点围绕现代制造业,着力打造能够支撑青岛市工业现代化进程的专业体系,与青岛市工业发展同步同频。依托青岛市产业规划和布局,以培养海洋生物及化工、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交通运输、高端服务业技能人才为目标。学院依托现有的实训设备,深化产教融合,多种途径开展校企合作,与华为集团、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青软集团等知名企业联合培养人才。学院积极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目前为1+X证书试点工业机器人应用编程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核管理中心和试点院校。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要求以及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工作需要,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44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青岛工程职业学院年社会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学历与专业要求
各岗位学历、专业、技能等要求详见岗位计划表。
应届毕业生须于年7月31日之前正常毕业。
(五)年龄要求
具体岗位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计划表,年龄按照周岁计算。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其他要求
1.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
2.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3.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或存在违法违规记录的人员不具备应聘资格;
4.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5.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6.应聘者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7.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时间为准,计算工作经历年限截至年5月24日。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青岛工程职业学院网站、青岛工程职业学院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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