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荐语:
根本原因是相对的!
大多数情况由FMEA分析的目的来决定。或者说是根据自身的职责范围来决定!FMEA不是FTA,也不是5Why。FMEA一定要分析到根本原因吗?
DFMEA的结构层次,将系统分解子系统、组件、零件及特性,最后一级特性层就是失效的根本原因。
PFMEA的结构层次,将过程分解为过程项、过程步骤、作业要素;
作业要素中的机器,可以运用设备MFMEA进一步分解,最终分解到设备部件的特性,最后一级特性层也是失效的根本原因;
每三层构成一组FMEA关系,逐层展开,直到根本原因,所以在每一层的结构中,就不强调是否为根本原因了。。。
话说前两天有朋友在群里问,做FMEA风险分析时,失效原因要不要分析到根本原因?有人认为,FMEA是失效分析的工具,当然要分析到根本原因;有人却认为,新版FMEA手册,只有要求分析原因,并没有指明一定是根本原因,所以FMEA不一定要分析到根本原因?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争论呢?鲜老师你怎么看?先说我的观点。我认为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争论,还是没搞清楚FMEA的失效链或失效网的逻辑关系。从DFMEA的结构层次来看,将系统分解子系统、组件、零件及特性,分析范围取决于设计责任,那么你聚焦哪一层,它的下一层就是失效原因,并逐层分解到特性,所以特性就是DFMEA的根本原因。从PFMEA的结构层次来看,将过程分解到过程步骤、作业要素,作业要素4M就是PFMEA的失效原因,但其中4M中的“机器”,还可以运用设备MFMEA进一步分解,最终分解到设备部件的特性,设备零部件的特性就是根本原因,由于新版FMEA最大的特点是结构层次,每三层构成一组FMEA关系,逐层展开,直到根本原因,所以在每一层的结构中,就不强调是否为根本原因了。在AIAG第四版FMEA手册中,对潜在失效原因解释中,有要求分析到根本原因,具体见下面的截图,要求用充分的细节识别失效模式的根本原因,能识别适当的控制和措施计划得到验证。
在AIAG的FMEA中,不强调调按层次分析,直接到特性的根本原因层。将手册中的案例来做一个演示:
失效模式是整车级的车辆不能停止,下一层失效原因是刹车板到刹车片没有传递制动力,在AIAG的FMEA中不能算失效原因,因为是中间过渡层,定义为失效机理,特性层是防腐特性设计不当,机械接口连接断裂,引起无法传递制动力,最终导致了失效模式车辆不能停止。所以根据以上案例,失效模式与失效原因的失效链是跨层的,将特性层作为失效原因,而中间过程当失效机理,转载请注明:http://www.0431gb208.com/sjszlff/7819.html